第一条 为了实现本会工作目标和任务,对学会秘书长工作能力、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和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时期:每年度期年终考核一次,于次年1月15日前完成)
第三条 考核内容及考核指标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3个方面
(1)任务绩效: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管理绩效:对其管理能力进行考核。
(3)目标绩效:对既定目标的量化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指标:从德、能、勤、绩4个方面进行考核
(1)德:政治思想、政治站位与职业美德
(2)能:工作能力(管理能力、业务能力与创新能力)
(3)勤:工作的积极性,工作态度和执行力
(4)绩:工作业绩,包括可以量化的业绩和不可以量化的业绩
第四条 考核内容及指标:主要从德、能、勤、绩所定的几个方面进行考核考评,具体考核:工作纪律、执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工作能力及业务能力、管理与协调能力及工作业绩等。
第五条 考核方式:
1.先由秘书长进行年度自我考评,再由学会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理事及一名监事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考评。
2.考核评分:采取打分制,满分100分,学会会长评议权重占30%,副会长权重20%,理事占20%,监事20%,个人评议权重10%。
第六条 考核考评分级:
1.考核考评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2.优秀:90分(含)以上
3.良好:80分(含)----90分
4.称职:60分(含)----80分
5.不称职:60分以下
第七条 本制度经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佛山市顺德区混凝土学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附:《秘书长绩效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