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混凝土学会秘书长绩效考核制度
2024-08-09 01:40:24    

第一条  为了实现本会工作目标和任务,对学会秘书长工作能力、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和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时期:每年度期年终考核一次,于次年1月15日前完成)

第三条  考核内容及考核指标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3个方面

1)任务绩效: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管理绩效:对其管理能力进行考核。

3)目标绩效:对既定目标的量化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指标:从德、能、勤、绩4个方面进行考核

1)德:政治思想、政治站位与职业美德

2)能:工作能力(管理能力、业务能力与创新能力)

3)勤:工作的积极性,工作态度和执行力

4)绩:工作业绩,包括可以量化的业绩和不可以量化的业绩

第四条  考核内容及指标:主要从德、能、勤、绩所定的几个方面进行考核考评,具体考核:工作纪律、执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工作能力及业务能力、管理与协调能力及工作业绩等。

第五条  考核方式:

1.先由秘书长进行年度自我考评,再由学会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理事及一名监事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考评。

2.考核评分:采取打分制,满分100分,学会会长评议权重占30%,副会长权重20%,理事占20%,监事20%,个人评议权重10%。

第六条  考核考评分级:

1.考核考评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2.优秀:90分(含)以上

3.良好:80分(含)----90分

4.称职:60分(含)----80分

5.不称职:60分以下

第七条  本制度经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佛山市顺德区混凝土学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附:《秘书长绩效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