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混凝土学会办公场所疏散制度
2024-08-09 15:15:3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本会办公场所人员和资产的安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疏散,减少人员伤亡和资产损失,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疏散责任与预案

第二条  本会会长负责全面指导和监督办公场所的紧急疏散工作。
    第三条  学会应制定详细的紧急疏散预案,包括疏散程序、责任分工和通信方式等。
    第四条  各部门应明确本部门的疏散责任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本部门人员有序疏散。

 

第三章  安全出口与通道

第五条  办公场所应按照消防安全标准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并确保其畅通无阻。
    第六条  安全出口处不得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以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撤离。
    第七条  办公区域内应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通道上应标有明确的疏散指示箭头和路线。

 

第四章  疏散指示与标识

第八条  办公场所应在显眼位置设置疏散指示牌,标明疏散方向和出口位置。
    第九条  疏散指示牌应使用清晰易懂的文字和图标,确保所有人员都能迅速理解并遵循指示。
    第十条  疏散指示牌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五章  应急照明与设备

第十一条  办公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系统,确保在电力中断等紧急情况下能提供足够的照明。

第十二条  应急照明灯具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三条  办公场所还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如灭火器、灭火毯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六章  疏散演练与培训

第十四条  学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疏散演练,以检查疏散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  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改进。

第十六条  学会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七章  员工安全教育与意识

第十七条  学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对疏散制度和安全知识的认识。

第十八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疏散制度,积极配合疏散工作,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九条  员工应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如使用灭火器等。

 

第八章  疏散监督检查与改进

第二十条  学会应建立疏散制度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办公场所的疏散设施、指示标识等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疏散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二条  学会应定期对疏散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以适应学会发展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

 

第九章  紧急情况下疏散流程

第二十三条  当发现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警并启动紧急疏散预案。

第二十四条  疏散责任人应迅速组织本部门人员按照疏散预案有序撤离。

第二十五条  在疏散过程中,应保持冷静、有序,避免拥挤和踩踏等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六条  到达安全区域后,应及时清点人数并向本会会长报告情况。

 

第十章  惩罚与奖励机制

第二十七条  对于违反本会办公场所疏散制度的行为,依照学会相关规定进行惩罚;对于积极参加安全疏散演练、发觉并上报安全问题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嘉奖和表彰。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经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佛山市顺德区混凝土学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