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混凝土学会党支部党员分工联系制度
2024-08-09 15:21:47    

为进一步加强支部与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党外群众的联系,切实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顺德区混凝土学会党支部特制定党员分工联系制度如下:
    一、所有正式党员都有联系党外群众的义务,必须服从分工,听从安排,为党工作。
    二、每位正式党员都是党建工作责任人,应积极开展工作,严格履行党员义务,乐于承担支部安排的任务,充当入党介绍人,将入党积极分子吸收到进党内来。
    三、每位党员应本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深入到工作中,通过个别交谈、民主测评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进行考察工作。
    四、被考察者每季度交一份思想汇报。联系人针对其情况进行进一步考察、谈话、交流,及时指出其不足和努力方向等,使被考察人不断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五、联系人应公开联系方式,分阶段开展工作。
    六、联系人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日常活动记录和考察内容记录。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佛山市顺德区混凝土学会支部委员会

 2021年7月21日